央廣網北京9月6日消息(記者劉禕辰 杜希萌)據中國之聲《新聞縱橫》報道,日前發改委、財政部、環保部聯合印發《關於調整排污費征收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》。昨天這份《通知》終於正式跟公眾見面了。當然,這裡所說的"調整"排污費,調整的意思實際上就是漲。對於排污這種事,自然要加大企業的成本,而最終目的是通過增加排污成本,倒逼企業減少排污。具體來說,《通知》規定,到2015年6月,排污費標準比現行標準要高出整整一倍。
  在這之前,按照2003年的《排污費征收標準管理辦法》,污水類和廢氣類污染物排污費征收標準分別為每污染當量0.7元和0.6元。說實話真是不多。企業是寧願繳這筆不疼不癢的排污費,也不願意減少排污、影響產量。就這樣,還有個別地方實行"減半征收"、甚至劃定"無費區",用環境來換效益。
  收排污費的最終目的不是收錢,而是減少排污。從1982年的國務院《征收排污費暫行辦法》算起,就算排污費這個概念在我國已經實行有30多年的歷史了,企業超標排污的現象似乎從來沒有停止過。那這次三部委下發通知要求提高排污費收費標準,能不能起到倒逼排污企業主動減排的作用?
  雖然我國從2003年開始征收排污費,但倒逼企業主動減排的效果卻並不盡如人意,山東某造紙企業環保節能部處長薑紅梅表示,收費標準低是其中的一個原因。
  薑紅梅:倒逼企業減排,我覺得從排污費來說,應該有一定作用,但是作用不是太大,排污費,說實話本身這個錢不是太多,這一塊的費用在企業成本裡頭占的成本倒不是太大。
  在實際征收過程中,一些地方政府還對排污企業進行了排污費的打折征收,而如今通知要求對廢氣、廢水的排污標準分別上漲一倍,分別漲至1.2元和1.4元,對此環保部環境規劃院副院長王金南表示。
  王金南:原來排污收費標準很低,我想就是當時考慮到企業的可接受方面,採用了打折的方法,實際上造成了對企業來說,寧願繳納排污費不願治理污染的局面。
  上漲一倍,聽起來簡單,但這個標準是如何確定的呢?王金南解釋稱:
  王金南:排污收費制度,它是促使企業緩解外部成本內部化的手段,企業排放污染了造成外部的損失使,我們增加清潔水的成本,增加清潔費用的成本等等外部成本上升以後,希望企業能夠承擔最簡單的、最基本的污染治理的成本。從這次的排污收費標準調整情況來看,我個人的看法基本上回歸到了一個企業的不同污染源、不同污染物的平均的治理成本。
  提高標準讓企業承擔環境污染的基本治理成本,《通知》的第一招讓公眾利益算是有了保底,但如何更大力度的驅動企業主動減排呢?簡單說通知的第二招就是有獎、有罰。通知明確,一旦企業排放超標,排污費將有可能再翻一番,而如果企業減排有力,污染物排放量低於國家或地方規定限值50%以上的,或排污費則有可能減半征收。中國人民大學環境學院副院長吳健表示:
  吳健:基於市場這個的價格手段,也可以給企業一些靈活性。在面對越來越嚴的環境政策的同時,既能夠達標,還能夠有一定的自主性。
  此次,通知還明確鼓勵,污染重點防治區域和京津發達地區進一步提高排污標準,實際上,在全國已經有16個省份陸續調高了排污標準,北京、天津等地對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提高了10倍以上。王金南解釋稱:
  王金南:有些企業已經開始捉摸這個事情了,我可能要進行企業的改造,或者是搬遷,這兒可能就獃不下去了。我想,這也是我們整個排污制度所希望能夠震懾目標,就是對重污染企業有一個震懾作用。
  那麼,這樣的政策設置到底會不會有效果呢?在北京今年一月份開始實施的排污費地方標準,率先在全國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污費征收標準提高到舊國標的14倍到15倍左右,稱為全國最高水平。有獎有罰的加倍減辦也已經走在國標之前,對企業的約束作用已經顯現,以煤炭為驅動能源的熱電廠是排放大戶,但新標之下北京的一家熱力電廠負責人表示,企業已經開始想盡辦法減少排放:
  負責人:我原來可能成本列支的話,可能就是一百多萬的費用排污,但是現在我可能要列兩千萬,在這個地標的基礎上,你能夠達到它的一半以下,你才能爭取到減辦優惠政策,所以我們現在做的這個工作是叫深度減排,做一些設備改進,我才能實現這個目標。
  但說到減排,對企業的震懾是一方面,如何讓這種震懾真正落地,還要有賴於監管的硬化,此次,三部委的通知也明確了排污費征收的時間表和監管要求,必須做到對企業污染的"應收盡收"。吳健介紹:通知中明確各地要擴大自動監控的範圍。尤其是鋼鐵,水泥,造紙等重點監控行業,在2015年就要實現按照自動監控數據來核定排污費標準。
  吳健:在這個過程中,提高監測的能力,保障監測數據的質量,包括引入一些新的制度,包括第三方監督,核查等等這些方法,能夠使我們的環境監測的能力,相關的監管能力能夠逐步提高起來。
  相關部門還表示,後續將暢通監管渠道提高排污費使用的透明度,吳健表示監督應稱為重中之重。
  吳健:問題就是說,你的錢收的越來越多,是否能夠保證錢真正用到這些地方。就需要各個地方,各個部門都在制度上建立一個更完整的,逐步走向規範。就是毫無疑問,你收的錢不管是多還是少,都應該受到監督。
  從10年前收排污費時的"打對折",甚至個別地方自己發明的"折上折",到今天的翻倍式調整,其實都不是一個交錢和收錢那麼簡單的問題,而是對我們的環境負責、對我們自己負責、對我們的後代負責。希望有關部門不光嚴徵、更要嚴管;更希望排污企業不光看到一個排污費的變化,更看到自己的社會責任。  (原標題:三部委發佈新規:企業排污費明年起翻番 倒逼企業減排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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