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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法制網記者 潘從武 法制網通訊員 劉建東
  今年秋季開學以來,新疆烏魯木齊市民王濤四處奔波找“小飯桌”,他的女兒今年考上了烏廢舊高新區(新市區)的一所中學,因為離家遠,午飯成了難題。學校周圍的“小飯桌”倒不少,可不是衛生條件差就是沒有相關手續。“沒想到找個放心的‘小飯桌’這麼難!”9月14日,王濤向記者訴苦。
  
  ???現象:多數小飯桌只有《健康證》
  
  9月14日、15日兩天,記者以學生家長的身份,分別對烏市天山區、水磨溝區、高新區(新市區)等地的10餘家“小飯桌”進行了調查。
  烏市第13小學位於天山區健康路。14日上午,記者來到該校對面一棟居民樓內的“小飯桌”。“小飯桌”設在客廳,經營者是一名40多歲的女性。她告訴記者,孩子們的飯由她做,每月400元,不用簽協議,交錢就能來吃。記者提出要看《營業執照》和《餐飲服務許可證》,她奇怪地看了記者一眼,“我有《健康證》,‘小飯桌’辦啥《營業執照》啊”。
  隨後,記者又來到新民路第30小學附近的一家“小飯桌”。“小飯桌”的經營者告訴記者,每天有20多個孩子來吃午飯。“你這兒衛生嗎?”記者表示擔心,該經營者立即拿出一本《健康證》說:“你儘管放心,我是經過體檢的。”記者看到屋裡還有幾個人在做飯,“你雇的人辦了《健康證》嗎?”她趕緊向記者解釋:“她們就幫我擇菜,打個下手,沒辦《健康證》。”
  記者從烏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解到,早在2011年,烏市就頒佈實施了《烏魯木齊市學生小飯桌監督管理規定》(以下簡稱《規定》)。《規定》要求,“小飯桌”開業前應當向轄區餐飲服務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辦理《餐飲服務許可證》,獲准後方可經營。同時,經營“小飯桌”還必須取得工商部門頒發的《營業執照》,亮照經營,將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放置在房間醒目處。經營負責人要與學生家長簽訂《食品安全承諾書》。《規定》還要求“小飯桌”有獨立的食品加工操作區、就餐和休息場所,食品加工操作區面積不得小於8平方米。
  然而,記者調查了10餘家“小飯桌”,沒有一家經營者向記者出示《營業執照》,僅有3家經營者向記者出示了《餐飲服務許可證》,其餘經營者均表示只有《健康證》。另外,多數“小飯桌”的廚房面積未達到8平方米,沒有休息場所,沒有一家經營者提出要記者與其簽訂《食品安全承諾書》。
  
  聲音:家長盼“小飯桌”規範化
  
  調查中記者發現,目前烏市多數“小飯桌”開在自有住宅內。有的居民樓“年事已高”,存在衛生條件差、就餐環境狹小、樓道擁擠等諸多隱患。另外,一些“小飯桌”的經營者只是自己辦了《健康證》,而臨時雇佣的人都沒有辦,“一證管數人”。
  家住新民路附近的許先生告訴記者,他給孩子選“小飯桌”時,首先關心的就是環境衛生和食品安全問題,其次才關心飯菜的營養調配。“小飯桌”雖然很多,但是魚龍混雜,家長很難辨別哪些“小飯桌”是規範的、合格的。
  許先生認為,政府相關部門應該加強對“小飯桌”的監督管理,讓“小飯桌”規範化經營,才能保證“小飯桌”的食品衛生安全。他說,“小飯桌”雖然只是孩子吃飯的小事,但是如果政府部門監管不到位、力度不夠,任由無證的“黑飯桌”發展壯大,很難說不會造成大的食品安全事故。
  
  ???相關部門:可舉報無證小飯桌
  
  針對烏市部分“小飯桌”無證經營、衛生條件差的問題,烏市食藥監局食品安全監督執法支隊負責人告訴記者,據不完全統計,目前烏市約有“小飯桌”370家,有半數以上已經辦理了相關手續。
  烏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自去年4月1日接管餐飲服務環節監督管理工作,併成立食品安全監督執法支隊以來,從未放鬆過對“小飯桌”的監督管理,去年還聯合教育、工商、公安、街道辦事處等部門對“小飯桌”進行專項治理整頓,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。但是,由於“小飯桌”多屬個體經營者在自家從事經營,地點隱蔽,查找難度大,所以監督管理存在一定的困難。
  該負責人說,家長應選擇經過政府相關部門審批許可經營的“小飯桌”。目前,“小飯桌”的辦證信息在首府的一些學校校園也進行了公示,供家長選擇。同時,他也提醒家長們,如果發現有無證非法經營“小飯桌”的現象,可以向該支隊進行舉報。  (原標題:又到新學期 小飯桌”成了“問題桌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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